发布时间:2023-02-08 阅读次数:
市区政法系统、解放军、西脑包街道、东站街道、天骄街道选举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拟在部分选区依法进行空缺代表的补选。现将补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选举口要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补选工作。
二、工作步骤
补选过程的3个法定日期分别为:2022年12月10日之前以选区为单位发布补选公告、张榜公布选民名单;2022年12月23日之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2022年12月30日为代表正式补选日。本次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和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为:
第一阶段:筹备及宣传发动(2022年12月10日之前)。主要任务是:1、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2、召开补选工作会议,培训补选工作骨干;3、发布补选公告,印制选举工作需用的各种证、票。
第二阶段:公布选民名单(2022年12月10日),核对选民和登记新选民。根据“选举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规定,各有关选区对2022年12月30日(代表补选日)前登记的选民要逐人进行核对:1、将迁出本选区,死亡的选民和精神病患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册中除去;2、对2022年12月30日前迁入本选区的选民,精神病治愈者和恢复了政治权力的选民进行登记,并进行公布,对新增选民补发《选民证》;3、上次选民登记后,截止2022年12月30日已年满十八周岁的本选区公民(除精神病患者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进行新选民登记。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2022年12月23日)。1、依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要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2、补选代表时,代表候选人可以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3、介绍候选人情况,采取公布候选人简历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介绍,增进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
第四阶段:组织选民投票(2022年12月30日)。主要工作为:1、公布选举日。选举前三天,各选区要通告选举日期、地点,组织选民踊跃参加投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2、做好补选工作准备。确定补选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流动票箱负责人名单,准备票箱和选票;3、组织投票选举。投票方法:一是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二是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外出或因病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4、选举结果的确定。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5、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或者代表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核对后予以记录,选票应封存。
三、工作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
2、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确保补选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
3、选举结束后,将选民登记表、东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登记表、东河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选票、红底证件照电子版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404室 联系人:闫文波 4388413 13664723137)。
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