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1 阅读次数:
区人民政府:
按照《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拟于3月份听取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以下简称“义务植树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为此,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将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义务植树条例”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工作情况。
二、调研时间
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
三、调研方法及步骤
(一)调研方法
调研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二)调研步骤
1、准备阶段:2月27日,制定调研方案,提交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调研通知,通知区人民政府做好准备工作。
2、调研阶段:一是实地查看;二是听取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三是与会人员召开座谈会。
3、汇总阶段:调研结束后,及时对调研情况进行整理汇总。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这次调研的组织工作,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的调研组。
组 长:崔 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赵国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农牧业工委主任)
成 员:孙成栋(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东河区安监局局长)
曹 利(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东河区房管局产权、交易所所长)
籍新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包头市呱呱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连安儒(区人大常委会正科级干部)
陈允广(区人大代表、东河区河东镇党委书记)
王文轶(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农牧业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晶晶(区人大代表、东河区财神庙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丽霞(区人大代表、东河区河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振宇(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南圪洞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广乐(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回民街道党工委书记)
童建民(区人大代表、包头市交警支队东河交管大队队长)
杨占荣(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董咏梅(区人大代表、东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考核科科长)
聂强强(区人大代表、东河区沙尔沁镇黑麻板村党支部书记)
段凤霞(区人大代表、东河区沙尔沁镇沟门村党支部副书记)
师智莉(区人大代表、东河区河东街道滨河东路第一社区主任)
解海燕(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南圪洞街道解放路社区主任)
王焕丽(区人大代表、东河区东兴街道草原轻峰社区主任)
盛 梅(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和平路街道环西社区服务站副站长)
工作人员:段文娟(区人大办公室秘书)
联系电话:4388408
五、工作要求
1、请区人民政府做好准备工作,将实地查看内容、参加人员、听取汇报地点以及汇报材料,于3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农牧业工委(406室)。
2、调研组人员要认真学习《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及其相关方面的业务知识,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好此项调研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