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8 阅读次数:
区人民政府:
12月30日上午,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拯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人民政府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结果为满意。
常委会委员认为,2022年,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对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采取了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对扬尘污染防治、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大了工作力度,确保了我区环境风险全面可控,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市政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和扬尘污染、雨污不分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等原因,也要清楚的看到下一步全面提升我区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如: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办法不多、多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监管和处罚力度有待加强、全社会环保意识不强等方面,环境治理任务任重而道远。针对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东河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深化认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包头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二是要坚持环保理念的有解思维,严格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助推项目招引落地提供有力支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是区人民政府要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法律实施的领导职责、监管职责和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分工明确,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克服体制机制障碍,宁可跨一步也不要形成空白,健全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环保工作效率。
(二)要瞄准突出问题,打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防治结合,持续开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防治污染攻坚战,特别是聚焦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区的问题的彻底销号、问题整改到位,认真研究,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筹措资金整改,扎实推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强化环保宣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一是要持续加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全民行动、人人有责的良好环境保护氛围,扩大生态环保宣传影响。二是要保持环境保护执法严管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努力构建多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环境保护要有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通过打击、处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形成震慑,建立和完善公众监督和反馈机制,推动环境问题举报受理后限时整改,形成闭环。三是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风险大排查,做好各类风险源的源头管理。同时结合疫情变化,强化医疗废物的监管。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农牧业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23年2月17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458288044@qq.com)。
督查责任人:李勇
督查责任单位: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农牧业工委
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