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6 阅读次数:
区人民法院: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为了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促进司改后法院庭审活动的规范化,提高入额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增强法官的业务素质,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增进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庭审工作的了解,区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法院庭审工作情况进行观摩。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摩内容
法院庭审工作的全过程。
二、观摩时间
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
三、观摩方法及步骤
(一)观摩方法
采取现场观摩庭审过程、庭审质量评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二)观摩步骤
1、准备阶段。3月初,制定观摩方案,提交主任会议通过;收集庭审工作相关的法规流程。3月上旬,印发观摩通知,通知区人民法院做好准备工作,组织观摩组成员学习庭审工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2、观摩阶段。一是深入区人民法院进行案情了解;二是到法庭现场观摩庭审全过程,同时进行庭审质量评测;三是与区人民法院相关厅室法官等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四是查阅部分庭审案卷。
3、汇总阶段。观摩结束后,民族法制(教科文卫)工委及时对庭审观摩情况整理汇总。
四、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此次庭审观摩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民族法制(教科文卫)工委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参与的观摩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祁大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赵国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成 员:杨弘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包头市治安分局第三派
出所所长)
赵丽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东河区河东街道党工
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徐麦涵(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包头市道教协会会
长)
吴翥旗(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包头市第六医院院
长)
王翻身(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包头市蒙医中医院普
外科副主任)
刘智成(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包头市第八中学校
长)
周怡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东河区妇联主席)
赵彩霞(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回民街道办事处科
员)
田 荣(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回民街道办事处科
员)
张 洁(区人大代表、包头监狱会见室民警)
郭 焰(区人大代表、内蒙古诺行律师事务所副主
任)
张瑞芬(区人大代表、东河区沙尔沁镇邓家营子村
文化大院负责人)
冯 飞(区人大代表、包头市安泰公证处主任)
刘国亭(区人大代表、包头市第三医院院长)
王京宝(区人大代表、包头市蒙中医院党委书记)
工作人员:付 强 (办公室秘书)
联系电话:4388133、4388411
五、工作要求
(一)观摩组要认真组织,深入细致地完成好此项观摩任务。
(二)观摩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庭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区人民法院庭审工作的规范程序,确保观摩取得实效。
(三)观摩组成员要注意着装严肃,并在庭审过程中保持肃静。
(四)观摩组成员要于3月15日上午8:50前到区人民法院集合。
(五)区人民法院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并将案件资料于3月12日前报区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教科文卫)工委(414/408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