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08 阅读次数:
区人民政府:
包头市东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整治工作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听取和评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刚所作的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整治情况的工作报告。
常委会评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居民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整治工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新增为零、存量递减”为目标,按照日常巡查、群众举报、集中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我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成效,城市管理工作的力度和实效不断增强,为建设幸福东河、美丽东河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与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整治执行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整治后续管理亟需跟上;四是整治工作进展整体较为缓慢。为此,区人民政府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对居民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整治的宣传力度。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广告展板、网络媒体、微信平台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并在小区公示栏上张贴宣传,使城镇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对居民小区的私搭乱建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对集中清理整治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加大日常巡查、督查力度,切实做到私搭乱建无盲区、无漏点,广泛营造清理、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力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是城市管理的执法机关,对小区的私搭乱建行为负有执法监管责任,要树立维护公共权利的意识和责任感。对小区居民凡是超出购房合同规定的界限,占用公共绿地、部位搭建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等执法部门要大张旗鼓地执法,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对已私搭乱建的,执法部门要限期拆除,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由执法部门强制拆除。执法过程在相关媒体予以曝光,以彻底杜绝居民小区违章建筑现象继续蔓延。同时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执法监管的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对居民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压实责任,强化协作,因地制宜,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相关部门管控乏力是直接助长私搭乱建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一是压实责任,严格确定完成时限,切实实现违章建筑“新增为零、存量递减”,确保完成到2020年彻底消除违法建设行为的总目标。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共治共管。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更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动执法,主动作为,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加快推动物业管理的提档升级和推行准物业管理。督促物业企业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落实控违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强化对物业企业履行私搭乱建管控义务考核力度。四是加强整治违建后的管理,要充分抓好腾退空间的利用,对拆违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对裸露的地面及时进行绿化硬化美化。
四、进一步强化城市执法队伍建设。注重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导向性和长效性,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操守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养;要进一步壮大基层一线的工作力量,完善专门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要紧跟时代发展,进一步加强装备更新建设,为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保证;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主观深处查找问题根源,动真碰硬抓整改落实,以积极的服务态度和良好的服务质量赢得更加广泛的认可。
五、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治理 。对已摸底排查的小区存在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登记、汇总形成管理台账。逐步消除存量,真正实现“新增为零、存量递减”的工作目标,建立发现、制止、报告、强制执法的管控整治流程和整治措施,形成有方案、有计划、有依据、有措施、有后续跟踪监督检查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进度和标准要求层层推进,明确违法建设属地管理(在谁的辖区就由谁负责;谁的辖区内出了问题就由谁处理)的原则,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
请区人民政府将整改工作方案送至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农牧业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18年7月25日前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请将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送交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农牧业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18年8月15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一式6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458288044@qq.com).
督查责任人:崔茂
督查责任单位: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农牧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