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监督方式
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1        阅读次数:

  区人民政府:

  按照《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拟于4月份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

  本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依据,通过开展《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情况的检查,促进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该法的力度,规范行业管理,规范物业公司的经营行为,有效推进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1、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工作情况。

  2、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三、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这次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确保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牵头,组成执法检查组。

  组  长:崔  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赵国强(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主任)

  张红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代表联络办主任)

  连安儒(区人大常委会专委主任)

  成  员:孙成栋(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东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  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包铝集团工会主席)

  曹  利(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东河区房管局产权交易所所长)

  籍兴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包头市呱呱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师智莉(区人大代表、河东街道滨河东路一社区主任)

  殷德明(区人大代表、东河区景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小波(区人大代表、东河区融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郭  君(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国臣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丁思勤(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厦达建筑公司总经理)

  解海燕(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南圪洞街道解放路社区主任)

  马翠玲(区人大代表、包头市骆驼酒业有限公司生活服务部科长)

  盛  梅(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和平路街道环西社区主任)

  刘宏泽(区人大代表、包头市第三医院院长)

  安引玲(区人大代表、东河区西脑包街道宏源社区书记)

  康同熙(区人大代表、包头亨瑞外语学校校长)

  胡嘉全(区人大代表、保利(包头)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武晓彬(区人大代表、内蒙古龙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东华(区人大代表、包头铁工学院铁道运营管理系主任)

  王  燕(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南门外街道正北社区主任)

  杨文俊(区人大代表、东河区二里半街道南海社区主任)

  张晓香(区人大代表、东河区二里半街道站南路社区副主任)

  工作人员:王  慧(区人大办公室秘书)

  联系电话:15848825556

  四、执法检查的方式和步骤

  (一)执法检查的方法

  采取走访部分业主、物业公司、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二)执法检查的步骤

  1、准备阶段:3月上旬,制定执法检查的计划,提交主任会议通过后,组织执法检查组人员学习《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

  2、检查阶段:4月份进行执法检查;一是走访物业公司;二是走访部分业主;三是听取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四是与会人员召开座谈会。

  3、汇总阶段:5月份,汇总执法检查情况,起草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7月份,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做好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并将汇报材料于4月8日前一式两份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408室)。

  2、执法检查组人员要认真学习《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熟知条例中的内容,确保高质量的执法检查。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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