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01 阅读次数:
区人民政府:
按照《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拟于4月份对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
本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依据,通过开展《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情况的检查,促进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该法的力度,规范行业管理,规范物业公司的经营行为,有效推进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1、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工作情况。
2、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三、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这次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确保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牵头,组成执法检查组。
组 长:崔 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赵国强(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主任)
张红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代表联络办主任)
连安儒(区人大常委会专委主任)
成 员:孙成栋(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东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 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包铝集团工会主席)
曹 利(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东河区房管局产权交易所所长)
籍兴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包头市呱呱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师智莉(区人大代表、河东街道滨河东路一社区主任)
殷德明(区人大代表、东河区景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小波(区人大代表、东河区融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郭 君(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国臣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丁思勤(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厦达建筑公司总经理)
解海燕(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南圪洞街道解放路社区主任)
马翠玲(区人大代表、包头市骆驼酒业有限公司生活服务部科长)
盛 梅(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和平路街道环西社区主任)
刘宏泽(区人大代表、包头市第三医院院长)
安引玲(区人大代表、东河区西脑包街道宏源社区书记)
康同熙(区人大代表、包头亨瑞外语学校校长)
胡嘉全(区人大代表、保利(包头)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武晓彬(区人大代表、内蒙古龙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东华(区人大代表、包头铁工学院铁道运营管理系主任)
王 燕(区人大代表、东河区南门外街道正北社区主任)
杨文俊(区人大代表、东河区二里半街道南海社区主任)
张晓香(区人大代表、东河区二里半街道站南路社区副主任)
工作人员:王 慧(区人大办公室秘书)
联系电话:15848825556
四、执法检查的方式和步骤
(一)执法检查的方法
采取走访部分业主、物业公司、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二)执法检查的步骤
1、准备阶段:3月上旬,制定执法检查的计划,提交主任会议通过后,组织执法检查组人员学习《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
2、检查阶段:4月份进行执法检查;一是走访物业公司;二是走访部分业主;三是听取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四是与会人员召开座谈会。
3、汇总阶段:5月份,汇总执法检查情况,起草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7月份,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做好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并将汇报材料于4月8日前一式两份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408室)。
2、执法检查组人员要认真学习《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熟知条例中的内容,确保高质量的执法检查。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