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监督方式
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2        阅读次数:


  区人民政府:

  为了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的解决,强化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区人大常委会拟于7月份召开的第25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区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监督法及《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依法询问、意见中肯、整改可行的原则,通过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查找和改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文丽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鲍玉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国辉  区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成 员:青格力达来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包头市蒙中医院院长

  吴翥旗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包头市第六医院院长

  王茂田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东河区委第三督导组副组长

  李  帅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东河区回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人员:付  强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

  联系电话:4388133、4388411

  三、询问范围及对象

  (一)询问范围

  1、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小学“入学难”、“择校热”方面;

  2、义务教育资金投入和使用方面;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

  5、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方面;

  (二)询问对象

  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人社局、区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四、组织实施

  (一)询问准备阶段

  1、5月份,起草专题询问实施方案,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

  2、6月初,书面征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拟询问的问题和建议以及询问意愿,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进行汇总整理。

  3、6月下旬,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拟询问内容进行专题调研。

  4、6月底,提出拟询问问题及询问人名单,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与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沟通。

  5、7月初,沟通协调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于常委会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及应询人名单报民族法制(教科文卫)工委。

  (二)询问阶段

  1、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就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向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后,由询问人围绕已确定的问题范围开展询问,应询人到会接受询问,答复问题。

  2、询问人要求询问时,应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开始询问。

  3、询问人每人每次提出一个问题询问,也可以进行追问,询问和追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4、应询人应当针对询问人提出的询问和追问进行回答,应询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专题询问结束后,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作表态发言。

  6、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

  五、专题询问意见的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教科文卫)工委整理专题询问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询问意见,履行文件签发程序后,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并适时开展跟踪落实。

  

  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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