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5 阅读次数:
(2021年3月11日包头市东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包头市东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包头市东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对“纲要(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十三五”期间,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和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五区目标”,建设“五大组团”,实现“五大突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经历“十三五”时期发展,东河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明显改观。“纲要(草案)”客观分析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经济规模总量和质量效益亟待提升,新增税源不足,政府债务居高不下,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传统产业链条较短。新产业和高技术企业的结构比例和发展动能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强,营商环境和创业生态还需改善,综合优势和优质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仍然突出。基础设施、城乡区域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弱项依然较多,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应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纲要(草案)”是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经验和不足,在深入分析新发展阶段我区面临新机遇、新挑战的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制定的。“纲要(草案)”总体思路,符合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区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设精神,措施要求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大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纲要(草案)”。
三、“十四五”时期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规划,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发展新路子,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抓住机遇,推动东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为此,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深化改革开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
要按照国家战略导向,立足区域特点,明确东河区在“十四五”期间的战略定位,体现自身特点,综合考虑当前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趋势,锚定二O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安排。
要建立高质量创新体系,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做优做精现代服务业,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协作,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以最大力度实施招商引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
要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增强民生福祉,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持续做好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要构建国土开发保护新格局,建立新型城乡关系,加快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加大城乡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推动文化东河建设,培育和壮大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增强地区发展软实力。
要密切与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的“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做好做实各部门专项规划,进一步提升规划的可行性和指导性,要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要坚持党对“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实施的统一领导,强化规划管理,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落实,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努力把东河区建设成为人民富裕、经济繁荣、生态良好、政治清明、社会和谐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东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