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5 阅读次数:
(2021年3月11日包头市东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包头市东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本级预算(草案)以及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包头市东河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疫情冲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了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优化收支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确保了人员工资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大,新增税源不足,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财政“三保”压力较大,政府性债务数额较大,化债任务艰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需要强化,各项财政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二、关于2021年预算安排
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草案和报告,符合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区委经济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支出量力而行,与可用财力基本适应,体现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总体切合实际,积极可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本级预算(草案)以及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包头市东河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完成2021年预算的建议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对此,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实现财力不断增长
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十六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五大组团”,构筑“五区目标”,实现“五大突破”的发展思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抓项目上来,聚力精准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支持现有纳税能力强的企业,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和增长级,实现财力不断增加,要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资金,多方面增加可用财力,同时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管水平,及时解决财税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全年的财政收入任务。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要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资金管理机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提高预算执行力,依法依规调整预算和科目调整的幅度。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增长,预算执行要保障重点支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集中财力办大事,要进一步均衡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着力保障民生和重点社会事业的支出,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精神,加强对各类债券资金分配、使用、偿还全过程监管。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严格责任落实,强化预警机制,确保债券资金充分发挥效益。要严控债务规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责任,依法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积极争取化债奖补资金,逐步降低债务风险预警等级,努力完成全年化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