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4 阅读次数:
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贾保良同志的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季 祥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一年);
文 丹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一年)。
免去:
李宏祥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东河分局局长职务。
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