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4 阅读次数:
区人民法院:
根据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志华的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 轶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挂职一年)。
免去:
冯贵林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职务。
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