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8 阅读次数:
区人民法院: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来权的提请,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曹 敏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郅 飞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于 光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志华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包头市东河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8月3日